T/SHAA 0002.2-2024 数字广告 第2部分:行为规范
资源信息
| 标准号 | T/SHAA 0002.2-2024 | 标准状态 | 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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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8-28 | 实施日期 | 2024-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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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现行标准号:T/SHAA 0002.2-2024标准名:数字广告 第2部分:行为规范标准英文名:Digital Advertising Part 1: code of conduct团体名称:上海市广告协会包含专利:否中国标准分类号:A 10/19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行业分类:L725 广告业标准层级:团体标准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广告服务或者广告活动中的广告主行为规范、程序化购买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规范、数字广告诚信经营规范、数字广告公平竞争规范、数字广告业务管理规范、数字广告合同签订管理规范、数字广告透明化服务规范、数字广告投放监测规范、广告代言人行为规范和消费者投诉处置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类提供数字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亦适用于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广告服务或者广告活动中的广告主行为规范、程序化购买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规范、数字广告诚信经营规范、数字广告公平竞争规范、数字广告业务管理规范、数字广告合同签订管理规范、数字广告透明化服务规范、数字广告投放监测规范、广告代言人行为规范和消费者投诉处置规范。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类提供数字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亦适用于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草单位:上海市广告协会、上海广告研究院、上海大学、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互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草人:金行达、陈铭、杨海军、孟令光、周崧弢、薛敏芝、刘志杰、王悦彤、崔格瑜、朱欢欢、丁蒙宁、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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