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ZPA 01-2024 惠州市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评估工作规范
资源信息
| 标准号 | T/HZPA 01-2024 | 标准状态 | 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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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实施日期 | 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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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现行标准号:T/HZPA 01-2024标准名:惠州市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评估工作规范团体名称:惠州市港口协会包含专利:否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行业分类:G552 水上货物运输标准层级:团体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履职内容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职责,细化为了58条具体规范,让主要负责人清楚知道在履职过程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从而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将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与日常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最大程度避免安全生产事故。3.2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方法采用资料核查、现场观察、抽查询问、考试考核、综合评定、直接判定等方式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行为和安全履职绩效进行量化评估,每种考核方式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将安全监管聚焦在对标、达标、用标上,真正实现依法治理、依标监管。起草单位:惠州市港口协会起草人:乔明乾、张瑞光、黄远宏、柳冰瑞、蒋进军、秦仲雁、余健、张叶华、、秦焕亮、纪国梁、高军、廖兆波、张伟、张圣远、戴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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