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ZL 02-2019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乡风文明
资源信息
| 标准号 | T/GZZL 02-2019 | 标准状态 | 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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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10-20 | 实施日期 | 2019-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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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现行标准号:T/GZZL 02-2019标准名: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乡风文明标准英文名: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villages :Civilization of villages团体名称:高州市质量计量协会包含专利:否国际标准分类号:99 (没有标题)行业分类:S9620 村民自治组织标准层级:团体标准主要技术内容:4.1 乡风民俗4.1.1 利用“一村(居)一传习所”“一支部一微宣讲员”等基层宣讲平台,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文明风尚培育、人文关怀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传习活动,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品质生活、心灵享受和乡风文明的需要。4.1.2 建立与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4.1.3 规范与完善红白理事会群众组织,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不使用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4.1.4 建立与完善禁毒禁赌会群众组织,完善禁毒禁赌工作长效机制,村庄无黄赌毒现象。4.1.5 定期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法制、改陋习等活动,引导村民认清封建迷信、邪教组织、陈规陋习的危害,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4.1.6 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民俗文化,引导其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4.2 道德风尚4.2.1 建立与完善道德评议会群众组织、强化舆论监督、正面引导,促进形成良好道德风尚。4.2.2 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道德、法制、诚信等教育,引导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起草单位::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高州市南塘镇彭村村委会起草人:田迎新、谭惠仁、罗史南、吴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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