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152-2023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
资源信息
| 标准号 | DB35/T 2152-2023 | 标准状态 | 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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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实施日期 | 2024-02-22 |
| 发布单位 | |||
| 归口单位 | 福建省司法厅 | ||
标准状态:现行标准号:DB35/T 2152-2023标准名: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批准发布部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顺昌县司法局制修订:制定中国标准分类号:A00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标准类别:管理标准标准分类:福建省标准层级: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备案号:105825-2023备案日期:2023-12-26适用范围:本文件提供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以下简称:法律协理员)的工作目标和职责、选任、培训、检查与考评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的管理。起草单位:顺昌县司法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邵武市司法局、光泽县司法局、建阳区司法局。起草人:兰铭、张家清、梁静、刘婕、王彬彬、江小凤、林艳锋、邹建平、张琪、白子平、林欢、江磐基、高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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