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 323-2018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资源信息
| 标准号 | DB35/ 323-2018 | 标准状态 | 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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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12-03 | 实施日期 | 2018-12-15 |
| 发布单位 | |||
| 归口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
标准状态:现行标准号:DB35/ 323-2018标准名: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批准发布部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修订:修订中国标准分类号:Z60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40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标准类别:环保标准标准分类:福建省标准层级: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备案号:62602-2019备案日期:2019-10-09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排放控制要求、排放管理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起草单位: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人:黄全佳、魏育、张宇、胡军、王坚、陈文田、林云萍、黄厔、吴艳聪、刘艳英、郑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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