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80-2021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
资源信息
| 标准号 | DB32/T 4180-2021 | 标准状态 | 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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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实施日期 | 2022-01-31 |
| 发布单位 | |||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司法厅 | ||
标准状态:现行标准号:DB32/T 4180-2021标准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批准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江苏省司法厅制修订:制定中国标准分类号:A00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标准类别:管理标准标准分类:江苏省标准层级: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备案号:87842-2022备案日期:2022-03-17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起草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起草人:韩震龙、周连勇、陈震、范富强、钟丽、吴睿、徐维蔚、黄蓉、张书、王维、沈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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